《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》正式实施 公共场所要求配备“救命神器”AED
时间:2020-11-04
今日,备受关注的《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颁布实施,根据条例规定,施救者现场救护免责,解除公民普遍存在的怕做好事惹火烧身而“不敢救”的顾虑。此外,公共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、设施AED。
今天上午,省卫健委在省人民医院岳麓山院区举行了《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》颁布实施启动仪式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、副省长吴桂英、省政协副主席戴道晋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副主任李正懋等出席。启动仪式上,吴桂英和戴道晋共同为湖南省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揭牌。
据悉,今起实施的《条例》是国内首个专门为现场救护制定的地方法规。针对目前现场救护“不会救、不便救、不敢救”的难题,《条例》从构建急救知识技能普及网络、完善急救设施设备、鼓励保护救人者善举等方面出发进行支持引导,构建“现场-院前-院内”急救全链条的法制保障。《条例》对于进一步规范公民有效开展现场救护,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患者意义重大。
《条例》的实施,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重要思想的湖南法制实践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,推动《条例》内容家喻户晓,深入人心;要切实推动《条例》的实施,以《条例》为准绳,加强现场救护能力建设,规范现场救护行为,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,从经费投入、基础设施建设、特殊人群保障、急救秩序维护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,坚决落实到位;各级人大要加强《条例》实施的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提出建议。